从“三权分立”视角看清企业精细化管理结构与系统搭建
现代企业管理制度,来源于三权分立原则。孟德斯鸠在其《论法的精神》一书中清晰阐述三权分立原则,主张以权力约束权力,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分立,各种权力之间互相制约,保持平衡。现代企业,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,借鉴三权分立原则,将企业管理按决策、执行和监督进行分离。本文将结合真实的案例,以“权力不能私有,责利不公有”为思路,从“三权分立”的视角来为大家解读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结构与搭建。
为什么很多企业生产计划车间随意生产,需要出的货做不出来,不需要的货做了一大堆?我曾经跟一个陶瓷厂的老板聊天,他跟我说,张老师你看,我的厂房规模多大!我去了后发现,生产车间就一个,其他全是仓库,我就跟他说,你厂房是大啊,这些年你还是很有原始积累,你仓库的面积是由你口袋的钱决定的,只要你有现金流,你的仓库可以无限大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就是因为权力集于一身。我们生产部做什么生产部说了算,什么时候做出来也是他说了算,做出来后合不合格也是他说了算,所以,这个厂长上天入地、上窜下跳,自己当的辛苦,也一肚子火。因为最终厂里的效率出不来,老板还是要归罪于他。管理人员难做、员工难做、厂长难做……
有一句话送给大家,叫做权力不能私有,责利不能公有。三权分立的原则就是这样的,权力不能私有,我们的执行权、决策权、监督权不能集于一身,为什么不能集于一身呢?当权力集于一身的时候,这个人就有选择的机会,比如说生产部生产,什么时候生产、生产什么都自己说了算;有了选择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,因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,这就意味着随意啊。
所以,我们很多企业表面上看起来车间的生产效率很高,但是每个月的生产效率其实是不高的。前段时间,我去了中山的一家锁业,那个厂在全国还是比较出名,基本上是研发新锁,当时我和另一个老板去他那个厂采购锁,我在他车间一看,产品确实做得很好,但是车间走了后,我跟我同行的老板说(他是做门的),这个企业有问题,问题出在重研发轻管理。物料在车间堵得水泄不通。最后我跟这个厂的老板说关注下成本吧。他说这个就是我的商业模式,我是这个行业的领头羊。我当时没说话,我心里想他其实也是无奈啊。因为一旦别人仿作他的产品,他就做不过别人,所以,他用商业模式掩盖内部成本的不可控。走的时候,我从车尾箱拿了一套光碟给他,第三天就打电话给我了,跟我说,他企业的问题确实挺多的,现在已经签约合作了。
的确是这样啊,我们企业里面的问题就在这个地方,权力集于一身,而责任和利益又吃大锅饭。
所以,责利不能公有。责任和利益要细化到最小单位,责任能追究到班组就追究到班组,能追究到个人就追究到个人。利益也是一样,能够分给班组就分给班组,能够分给个人就分给个人。这就是权力不能私有,责利不公有。
你看我们共产党的管理,公检法: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,公安行驶执行权、法院行驶决策权、检察院行驶监督权。首先我们要有这个思想,懂得三权分立。
只有懂得三权分立,我们企业才能在管理体制设置上更加体现科学、合理性,为企业在管理变革升级中提供基本保障,才能为企业在未来取得长足发展提供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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